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2-07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文件号 | 吉政办发[2005]8号 | ||
摘要 |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城市市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地下水源的水资源费,要根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