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4-02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 ||
文件号 | 鲁环发[2005]65号 | ||
摘要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省建设,确定建立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00五年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