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4-07 |
发文单位 | 赤峰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赤政字[2005]050号 | ||
摘要 | 为确保中心城区河道顺利行洪,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半支箭河段(自河口至上游巴黎大桥处计3000米)、锡伯河段(自新城区规划中的外环路南端对应处至老北大桥处计9150米)、阴河段(自河口至上游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