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河(哈拉沁沟-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4-26 |
发文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呼政发[2005]41号 | ||
摘要 | 东河是流经我市市区的一条较大河流,为进一步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确保我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对东河(北起哈拉沁沟,西南至前巧报桥)进行综合治理。为确保该项目工程如期高质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