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造纸企业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11-28 |
发文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文件号 | 环函[2005]516号 | ||
摘要 |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转报襄樊市环保局关于造纸工业企业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的请示》(鄂环保文〔2005〕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下水道的造纸工业废水,应达到地方规定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地方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