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德市及县(市、区)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12-20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闽政文[2003]383号 | ||
摘要 |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及沿海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宁政[2003]文157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及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四县(市、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请你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