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水利工程安全的布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79-08-25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 ||
文件号 | 革办发[1979]56号 | ||
摘要 | 为了保护水利工程,使它充分发挥效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布告如下: 一、河道、堤防、水库、闸坝、桥涵、排灌站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保护这些工程的土地、树木、草皮、块石等都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更不准破坏。严禁在水库内和水工建筑物附近、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79-08-25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 ||
文件号 | 革办发[1979]56号 | ||
摘要 | 为了保护水利工程,使它充分发挥效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布告如下: 一、河道、堤防、水库、闸坝、桥涵、排灌站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保护这些工程的土地、树木、草皮、块石等都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更不准破坏。严禁在水库内和水工建筑物附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