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财政局、公用局、水利局《关于收取临时水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4-06-12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津政发[1984]73号 | ||
摘要 | 市财政局、公用局、水利局: 你三局(1984)财联予132号、(1984)用字19号、(1984)津水14号《关于收取临时水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引滦供水水费标准确定之前,为及时解决引滦水利管理资金和上游来水水费问题,暂定一个临时水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你三局提出的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