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政策类型 | 指导文件,产业政策 | 颁布日期 | 2019-06-06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 ||
文件号 | 苏建城〔2019〕220号 |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 黑臭水体 | ||
摘要 | 到2019年底,全省设区市和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21年底,有效管控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全省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逐步建立完善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机制,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提高10%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该项指标较2018年提高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