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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河道堤防管理的通告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86-08-27
发文单位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文件号 齐政发[1986]43号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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