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6-02-08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闽政[1986]11号 | ||
摘要 |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我省现有水利工程管理,改变过去依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状况,增强水利工程自我维持和更新改造的能力,以巩固和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特作如下规定: 一、水库、渠道、引水闸坝、机电排灌站和江海堤防等水利工程,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6-02-08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闽政[1986]11号 | ||
摘要 |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我省现有水利工程管理,改变过去依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状况,增强水利工程自我维持和更新改造的能力,以巩固和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特作如下规定: 一、水库、渠道、引水闸坝、机电排灌站和江海堤防等水利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