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堤坝、桥梁附近挖采河沙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7-04-25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穗府[1987]28号 | ||
摘要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粤府[1984]114号)精神,为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堤坝、桥梁等水利工程的保护,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堤险段、涵洞和堤闸、渡槽、桥梁等跨河建筑物上下游的河床各一公里范围之内挖采河沙。 二、禁挖河沙范围的标志牌,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7-04-25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穗府[1987]28号 | ||
摘要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粤府[1984]114号)精神,为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堤坝、桥梁等水利工程的保护,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堤险段、涵洞和堤闸、渡槽、桥梁等跨河建筑物上下游的河床各一公里范围之内挖采河沙。 二、禁挖河沙范围的标志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