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8-02-29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吉政发[1988]18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利经济效益,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部分更新改造费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由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和七万五千亩以上的涝区工程均实行有偿供(排)水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8-02-29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吉政发[1988]18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利经济效益,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部分更新改造费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由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和七万五千亩以上的涝区工程均实行有偿供(排)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