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北京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的若干规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88-01-14
发文单位
文件号
摘要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二、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由市水利局主管。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