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水文测报设施的暂行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9-05-30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苏政发[1989]75号 | ||
摘要 | 为了妥善保护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保证水文测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国家保护水文监测设施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类水文站在测验河段内设置的测验设施(包括测流缆道、测船、测桥、自记水位计台、测验照明设备)、测量标志、观测场地、道路、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9-05-30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苏政发[1989]75号 | ||
摘要 | 为了妥善保护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保证水文测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国家保护水文监测设施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类水文站在测验河段内设置的测验设施(包括测流缆道、测船、测桥、自记水位计台、测验照明设备)、测量标志、观测场地、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