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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氨氮污染控制技术高峰论坛”的通知

主办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开始日期:2011-06-08

结束日期:2011-06-09

地       点:北京西藏大厦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中环协水字[2011]第14号

关于举办“全国氨氮污染控制技术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经将氨氮污染物列为各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为此,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城镇、农村的生活污染治理及畜禽养殖的污染控制和有氨氮污染排放的相关重点工业行业等领域,均将面临一场严峻的挑战。这其中,氨氮污染控制技术的保障问题,已经成为能否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首要问题。
为了响应中央、国务院治理氨氮污染的重大决策和号召,发挥环保产业行业组织成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技术支撑的重要作用,配合环境保护部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的召开,本委员会决定与展会同期举办“全国氨氮污染控制技术高峰论坛”,现就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届时积极参加。
一、会议日期:201168日至9日,会期两天。67日全天报到。
二、会议地点:北京西藏大厦(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8号,安慧桥东200米)。
三、会议内容:十二五期间氨氮污染控制实用技术交流与装备推介。拟设置了八个版块的技术交流内容,每一版块内容均有知名专家作主旨报告(内容见附件1:会议指南)。
四、研讨主题:我国将氨氮列为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实施的技术经济分析。
五、参会办法:
1、欲参加本次论坛的单位和个人,须提前报名并于2011531前回传参会回执(见附件2:参会回执)。
2、每位参会代表须于会前缴纳会议费1600元整,住宿费自理。
3、需要在论坛交流技术或展示产品的单位,请于2011523前向本届论坛会务组报名申请。
4、无论参会与否,欢迎广大环境科技人员将有关本会主题的最新论文提交会议发表,本届论坛将编撰和发布《氨氮污染控制技术高峰论坛论文集》(论文截稿日期至2011526)。
5、其他事项,请参阅会议指南。
六、联系办法: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何珊 胡华清 李晓菲 黄翠
联系电话:022-23362329、23365526、23363826转803、804、806、807   
传真:022-23620732
手机:13820058853 15022426817 13821568807 13516233013   
 附件:会议指南 参会回执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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