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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垄断判例解析二次供水的“两难”境地

时间: 2021-07-26 14:17

来源: 绿谷工作室

作者: 谷林

2020年12月,宁波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0〕503号)。文件规定:凡在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组织实施自来水工程(指从住宅小区红线外附近的自来水总管至住宅小区内用户水表的供水管道、设施等,不包括泵房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的,可按规定收取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此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收取,支付给供水企业。(具体可阅读:宁波调整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政府的支持给了供水企业更多的责任,也让企业有了开头所述案例中“滥用支配地位”的机会。为了规避垄断风险,不少企业进行了诸多可供借鉴的尝试。

如长沙供水公司在采购环节,施工材料、水表、阀门等管材均通过政府的采购中心平台公开招标,价格也绝不高于市场价格。在施工和设计方面,供水企业投资的也通过政府的平台进行招标,并对相应事项邀请物价局等进行审核;

常熟的二次供水也是通过政府进行第三方平台进行设备招标,选三家供应商,供开发商选择。

珠海水务集团前副总经理方晔等人建议,可以建立一个供应商库供开发商选择。供应商开放竞争,在采购过程中可以设定门槛或指定品牌,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厂家筛选掉。各供水企业陆续建立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对涉水设备从出厂到淘汰进行全面的性能、完好率以及财务等的多维度评价并建立了相应的品牌库,指定的品牌可以从品牌库中按一定规则产生,以保证服务的延续性。谁符合条件谁进来,不符合条件就出去。

方晔认为,从供水企业和用户的角度来看,二次供水设施和管网都应由供水企业建管才合理,供水企业对建设质量和后期的运维效果负责。供水垄断是由其行业自然属性决定的,跟经营性质没有关系,我们不用回避,关键是在政府的监管和公众的监督下做好相应的服务,不以垄断地位牟利,让民众满意。

他介绍,部分城市的供水企业存在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垄断的问题,价格不透明,但已经越来越少了,不是主流。供水企业应该通过优质、贴心、专业的服务,透明的价格来统筹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和设施的建设和管养,做好自律,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管,通过立法保障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感谢方晔总对本文的审阅和支持)

编辑: 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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