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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七】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

时间: 2018-09-11 13:58

来源:

作者: 兰亚军

  【系列一】写在垃圾分类作战正酣之际:其六大理念和“12345”法则

【系列二】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属性

  【系列三】垃圾分类的目标、原则及评判标准

  【系列四】垃圾分类的难点分析

  【系列五】垃圾分类的根本出路在市场化改革

  【系列六】垃圾分类,社区应是“主战场”

  前面6篇文章,主要讲了“物”的问题——垃圾及垃圾分类的属性、特性、难点以及根本出路问题,也讲了“人”的问题——垃圾产生及垃圾分类的主体,如何通过“理”“利”“罚”来对“人”进行管理,以调动其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一篇讲垃圾分类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时间”的问题。

  在本系列文章的开篇就说了,垃圾分类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们很多人只看到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做得很好,却没有看到其背后的长时间的努力和付出。垃圾分类,日本用了30年,德国用了40年,而瑞典用了整整一代人。

  我国大陆的垃圾分类这么多年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除了前面讲的诸多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太浮躁、太急于求成了,总想“一口吃成大胖子”,结果自然是适得其反、事与愿违。在垃圾分类领域里,慢即是快,快即是慢,没有捷径可走,如果有,也只能是八个字——“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因为,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

  一、反对“失败论”和“速胜论”两种观点

  垃圾分类想要做成功,需要要反对两种观点:失败论和速胜论。

  失败论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国家的居民环保素质比较差,垃圾分类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垃圾分类处理链条上的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和关系不容易打破,环卫体制、机制改革难度很大,等等,所以,我国不适合做垃圾分类,或者说,我们做垃圾分类一定是要失败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要反对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垃圾分类工作可以“一步到位”、“一劳永逸”,这是对垃圾分类认识的“简单化”。垃圾分类的工作从大众接受到运行成熟,需要一系列系统的工作来组织运行,认为垃圾分类可以“立竿见影”、“立见成效”,这是错误的事业观、政绩观。

  虽然这两种观点表面截然不同,但实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看到了问题的局部、表面,而没有从垃圾分类全局、本质出发,没有认清垃圾分类处理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没有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犯了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我们的观点是:在我国,垃圾分类一定会成功,这一点无庸置疑。但不会很快,需要一场“持久战”。

  说垃圾分类一定会成功,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垃圾分类处理是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是人类文明到达一定高度的必然产物。二是有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高层领导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发已出“要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号召,还有住建部、国家发改革委、教育部等相关部委都已在积极行动。三是18年来的经验和教训,也为现在的垃圾分类积累了宝贵的财富。四是民众的环保意识也在大幅度提高。

  二、为什么说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

  1、居民的意识、生活习惯的改变需要时间。生活垃圾分类,民众的参与非常重要,需要从点滴入手培养生态理念和改变生活习惯。而生活习惯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从日本和台湾的经验看,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达到90%以上人的共识,需要20年左右的时间。当然,我们国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可能不会那么长,但5至10年的时间还是需要的。因此,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扎扎实实地做好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最终将会有一个好的效果,涓涓溪流才能汇成大海。

  2、政府的观念改变需要时间。现在很多城市的管理者还是局限于过去后端的被动式的处理方式,环卫部门还只是“垃圾的搬运工”,由垃圾处理—-垃圾管理——垃圾治理,最后,向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思想和方式转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3、法律法规的出台也需要时间。垃圾分类要成功,一定要以法制为基础,需要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从立法计划到调研再到正式出台,需要较长的时间。

  4、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需要时间。垃圾分类处理涉及的链条很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所需的软硬件、设备设施的建设是庞大而细致的工作、它的建立也需要时间。

  这些因素,决定了垃圾分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同于治酒驾和禁烟令,一部法律、一个禁令便立竿见影。

  三、怎么打这场“持久战”?

  1、是根据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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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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