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发改委昨日(5日)公布中心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经市人民政府2月23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从今年3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绵阳市中心城市自来水价格第二步调整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级(25立方米/户.月及其以下)由1.75元/立方米调至1.95元/立方米;工业、行政事业用水与经营服务用水同价,均调至2.3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4.3元/立方米调至4.8元/立方米。
编辑:成杨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