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布了新型城镇化的规划,据财政部官员初步估计,新型城镇化的规划,投资需求是42万亿。3月29日上午,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徐向东在“2014(第十二届)水业固废战略论坛”指出, “PPP模式将成为城镇化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而对于水务系统的公私合作有四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图为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徐向东
徐向东给出了中国式的公私合作(PPP)的定义:政府与公司(当前应包括国有公司)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当前主要是资本的合作)合作关系,特征是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他认为我国的公私合作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公私合作的三个阶段
徐向东介绍,中国公私合作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BOT为主要形式的公私合作模式(PPP)被引入中国电厂等基础设施领域,主要是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
第二阶段,以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配套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原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三步曲”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管理体系为契机,主要是以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为代表。在这个阶段外国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均有大量参与。
徐向东认为,中国现在已经处在中国公私合作第三阶段,和前两个阶段不同,该阶段政策层级高,发文部门多,发文单位数量之多创造历史之最;此外公私合作范围外延不断延伸。
徐向东指出,第三次公私合作的浪潮或者阶段不仅仅限于前面所讲,2012年财政部设立了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提出采用PPP模式破解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发改委和工信部近期也起草了《关于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采用多元化投资,债券发行等方式来解决。
无论是公私合作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我们现在都是处于PPP模式应用的初级阶段,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徐向东说。
水业公私合作四大趋势
谈及水业子系统的公私合作,徐向东认为有四个发展趋势。
第一、水务子系统的公私合作,已经不可避免的受到第三次公私合作PPP复杂母系统的影响。
第二,水业子系统已经进入“互联”时代(战略合作时代),它不仅仅是互联网、智慧城市,也可以收到新型城镇化的影响。
第三,水业子系统采用PPP模式实施单独一个项目的机会越来越少,关联行业、外延拓展,综合解决方案商业交易模式将更具有竞争力,比如北京清河治理现在有了新思路,将凡是向河道污水排水的处理厂集中起来,采用互联技术进行智能化管控,并与河道治理一起,采用PPP的模式来运作。
第四,政府、企业、公民三位一体架构将率先在水务系统形成。随着公益诉讼稳步、逐步的推进,PPP模式将首先在水业试点,水业公司要谨慎合规,否则要付出巨大代价。民众对水的感知是最敏感的,水务公司或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可能要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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