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要求,4月中下旬,淮委组成两个检查组对豫皖苏鲁四省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县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指导检查。淮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流域各省分别从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资金筹措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工作有力开展。责任制落实方面,四省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省政府与有关市政府、地市与有关县(市)级政府均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四省结合本省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此外,各省均按要求督促市县及时填报中小河流项目管理系统信息并进行认真审核。前期工作方面,有关省制定了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或印发了相关文件。各省均分年度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计划,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保证了前期工作质量。资金筹措与管理方面,四省财政和水利部门建章立制、统筹安排,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支持和管理力度,保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的省市县投资比例做出不同规定。并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督促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建设管理方面。各省均采取措施督促市县严格落实“四制”管理,按照属地原则以县(市)为单位组建项目法人,以省(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平台,统一监管、运作规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监理及施工单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面。流域四省均较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抓紧抓实督促整改工作。同时,四省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安徽、江苏两省还制定了本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截至四月下旬,流域四省列入近期治理规划的项目初步设计已全部批复,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综合治理河长6695km,占规划治理河长的97%;已竣工验收项目349项,完成验收比例为73%。流域四省列入实施方案(2013~2015年)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818项,批复总投资206.61亿元,项目审批率86%;已开工项目549项,占已下达计划项目数的92%。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截至检查时,已批复131个项目区实施方案,项目区批复率26%,批复总投资36.66亿元。101个项目区已开工,项目区开工率为20%。
编辑: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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