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辛集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从十个方面全面发力,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是到今年底,石津干渠南张村断面水质要达到Ⅲ类,大李桥断面水质COD≤80mg/L、氨氮≤20mg/L,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将保持稳定。
(一)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排查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严惩。
(二)集中改善出境断面水质
为实现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原则,以经济开发区、制革区、试炮营制革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工业路排渠、六前排渠、军齐—邵村排渠、辛深排渠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强化排渠监管,对六前排渠、军齐排渠、辛深排渠、二分干排渠、大李—邵村排渠沿线加强巡查监控,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不发生垃圾进渠、罐车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对辖区重点涉水企业污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强化制革区监管,对已开工的企业加强监管,限制生产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停产企业加强监管,未经专家组验收前,禁止开工生产。强化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天眼工程”作用,如发现利用罐车偷运、非法倾倒制革污水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三)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按照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治理工业路排渠8.3公里、二分干排渠6.6公里、辛深排渠2.9公里的水体;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出口至辛深排渠管网廊道工程、宴城路排渠改造工程。
(四)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案”。
(五)彻底歼灭“十小”污染项目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
(六)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综合整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底前完成。
(七)从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辛集市水处理中心、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管理,保证在线设施和中控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加大污泥处置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非法堆放。同时,加快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进度。
(八)全面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制革区污水处理二厂、三厂升级改造和河北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年内建成投用。
(九)重拳惩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惩处偷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及废污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行为;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十)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提高地热水循环利用率,根据地热资源勘查利用开发规划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确定热水型地热资源年度开采限额,同时抓紧制定地热水回灌标准,有条件的地热井实现全部回灌。
编辑:叶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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