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天然林和海防林等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推进海南省热带雨林恢复,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天然林面积稳定在822万亩以上,全省林地保有量稳定在3165万亩,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5亿立方米以上。继续实施绿化宝岛行动,沿海基干林带重新合拢,新造林50万亩,其中完成生态修复人工造林3.5万亩。建设森林公园3个、海南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保存库3个、生态定位站1处、在干旱缺水地区建设必要的供水设施,重点保护海南现有热带雨林。依据公益林区划界定的有关规定,将新造50万亩林地中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且未纳入公益林的区划为公益林。进一步提升红树林等生态类型在海岸所占比例,提高抵御台风及风暴侵袭能力。
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按照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生境的保育与恢复,建设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迁地保护与繁衍基地,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我省分布的5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海南长臂猿、海南坡鹿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与救护工程,新建5-10个国家级海南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开展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建立10处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继续完善我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同时,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针对入侵物种影响本土资源的严重区域,实施针对性的生态防控措施。加强南繁育种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监测、监控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南繁育种区生态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评估及预警体系。
第二节 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
全面推动和实施“多规合一”。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积极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和开发边界管控,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之内,引导城镇化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建设开发区。推动开发区实现绿色发展,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引导各类产业项目在省级产业园区和市县产业园区内选址建设,实现低碳、循化、集约发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生产空间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准入,积极推进十二大优势产业发展。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产业园区、交通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的区域空间管制、污染排放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管理要求,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建立规划区域项目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项目环评在受理、评估和审批环节要落实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积极推动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科学规划和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增加城市公园绿地和湿地面积。
加快工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加强产业环境调控,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环境准入制度,编制鼓励产业和禁止产业目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机农产品示范县、示范乡镇和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国家级冬季瓜菜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种制种基地、渔业出口基地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前提下的畜牧业基地等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划定26.8万亩南繁保护区,启动建设5.3万亩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育种核心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省。推广节水灌溉、旱作农业、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病害生物或物理防治、立体生态种养等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港口条件和重点工业园区以及开发区,集约、集群、园区化发展新型工业,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优先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低碳产业,支持海南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培育一批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快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进工业循环用水,重点推进昌江、乐东等重点采矿区实施矿井水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力争“十三五”末达到200万亩。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减施化肥农药,增加废弃物回收,增加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以废弃物+清洁能源+有机肥为方向,全面改造畜禽规模养殖场。以青储饲料、新能源、有机肥配料为方向,分类利用秸秆资源,逐步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农业循环系统。探索建立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区,推进海口、屯昌、临高等市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将清洁生产审核从工业领域拓展到农业、交通、建筑、商贸服务、旅游等领域,推进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重点行业及企业建立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中心,加大力度推广“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推进传统服务业生态化改造。强化服务业环境管理,控制高耗水和高耗能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建立与水资源供给能力相适应的商贸流通服务业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绿色产品消费市场,建立安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质量控制系统,不断提高绿色产品在消费市场中的份额。鼓励餐饮业使用环保产品,替代传统的难降解、难回收、污染大的产品。鼓励使用绿色包装,普及推广可再生包装材料,降低一次性消费品使用量,实现少耗材、可再用、可回收和再循环。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充分发挥海南特有的热带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旅游新业态产品建设,打造我省生态旅游产品体系。突出海洋的蓝色生态旅游特色和森林的绿色生态旅游特色,以发展度假休闲旅游为主导,实现旅游产品结构由单纯的观光型向度假-观光复合型转化。重点发展滨海、热带森林、温泉、湖滨等度假休闲和观光旅游,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鼓励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区,推进博鳌、尖峰岭、五指山、霸王岭、吊罗山、七仙岭、铜鼓岭、万宁兴隆、东山岭、彩桥红树林等重点生态旅游区建设。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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