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博世科”)发布公告称,22日广西博世科控股子公司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博世科”)与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澄江县住建局”)就“澄江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存量资产使用权的接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及相关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事宜”签订了《澄江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合同》(简称“子合同”),根据澄江县审计局出具的《澄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澄审报[2017]3 号),子合同总金额定为 6,498.62 万元,接收该项目存量资产使用权后,由澄江博世科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应中水、收费、合法经营并依照合同约定获取合理回报(包含政府补助),特许经营期限为 25 年,自本项目资产权益全部转移、交付到澄江博世科起计。
根据合同,澄江博世科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澄江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GB3838-2002)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水回用要求。
澄江博世科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从事中水供应工程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澄江博世科实施规范化中水供应服务,拓展客户,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中水供应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政府、社会的监督。中水供应服务范围包括:抚仙湖北岸坝区,包括农田区域、县城主城区、湖滨湿地。
合同签订背景:
2016 年 6 月 12 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澄江县住建局签订了《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为 39,515.39 万元(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权、存量资产使用权的购买、改扩建部分的施工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购买、项目建设相关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等)、项目移交的中介评估费用等)。2016 年 7 月 18 日,澄江县住建局授权澄江县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广西博世科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博世科”或“乙方”),由澄江博世科行使特许经营权,并负责 PPP 项目的具体实施。该 PPP 项目包含澄江县第二自来水厂扩建、澄江县中水处理厂、澄江县垃圾焚烧厂、澄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澄江县东岸自来水厂运营等 5 个子项,项目采用 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扩建- 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特许经营期为 25 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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