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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镇巴连发七方案 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

时间:2017-04-11 15:21

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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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提标改造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和责任人,确保如期完成提标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调查摸底,确定改造内容。县住建局、环保局积极配合,充分调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排水体制、工业废水量及污水管网完善程度,按照满足要求、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总体要求,科学确定提标改造内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

(三)完善程序,快速推进改造。按照提标改造计划全面推进,加快完善可研编制、项目立项等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详细的提标改造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科学组织施工。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配合)

(三)加大投入,落实改造资金。县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有关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提标改造工程的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金,落实改造经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配合)

三、改造计划

(一)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招标工作。

(二)3月上旬,正式启动提标改造工作。

(三)8月底前,完成污水提标建设工程工作。

(四)10月底前,完成污水提标处理系统改造工作。

(五)12月20日前,完成各项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六)12月底前,查漏补缺,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对照提标改造任务清单逐一确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提标改造工作。

(二)统筹推进,提高处理能力。结合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达标改造,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加强排水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

(三)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县住建局会同环保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对违规排放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明确专人跟踪督促,直止整改完毕。对偷排、漏排、提标改造期间不履行审批手续的,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理。

(四)加大宣传,形成监管合力。建设单位及时公布改造计划、达标期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定期向社会公布改造工作进度,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对公众举报的问题及时核实回应,与行业部门监管形成合力,全力确保污水的达标排放。

镇巴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和市住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八个方案”的通知》(汉市住管发〔2017〕1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基本思路,强化源头控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治体系,全面整治城区黑臭水体,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通过实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使河道、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流域水质得到好转,基本实现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面无垃圾,河内无滥采、河边无搭建,全面消除垃圾河、臭水河。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编制整治方案。全面对县城水体黑臭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摸清水体本底环境质量,开展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情况调查分析,建立黑臭水体档案,编制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实施周期、达标期限及资金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配合)

(二)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根据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黑臭水体,结合实际,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制定详细的整治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具体工程项目,经专家论证并报批后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住建局配合)

(三)严格控制污水入河。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坚持综合施策,同步开展点源、面源污染治理,通过雨污分流或敷设截流管,减少污水入河。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整治非法排污行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有效削减面源污染负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四)认真评估整治效果。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后,邀请评估机构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南》规定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在连续6个月的整治效果跟踪基础上,完成评估工作,结论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配合)

四、预防主要工作

(一)建立排查长效机制。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长效机制,组织人员定期对可能产生黑臭水体的河道、沟壑、排洪渠等易发点进行检查巡查,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对产生黑臭水体的苗头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防止出现新的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治理结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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