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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镇巴连发七方案 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

时间:2017-04-11 15:21

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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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再生水利用工作牵头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再生水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道路、排水、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同时,要按照专项规划制订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库,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做到广网配套、管网优先。(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水利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二)加快管网建设。要结合老城区改造、道路维护维修、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安排再生水管网项目建设。新建城区、工业园区、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应同步建设再生水管网,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必须同步入廊敷设再生水管道。(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三)增加再生水供给。2017年起,所有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要提升再生水资源供给能力。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通过引进技术、更新设备、提标改造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水质,同步配套建设再生水生产设施,提高再生水供给率。(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四)扩大再生水利用。以下行业应当本着达标安全的原则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观赏性景观的生态补水等环境用水;一般河道生态、湿地及农业用水。(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五)加快再生水水质监测系统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再生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进出水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与中控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六)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按照“保证企业合理收益、用户可承受”原则,加快推进城市水价改革,建立定期审价制度,合理确定中水价格,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和扩大城市中水资源回收利用。严格控制自备井审批,对自备井用户加大征收水资源费力度。(县发改委牵头,县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办)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检查督查,切实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二)拓宽融资平台。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城镇污水管网专项投资建设再生水设施、管网的同时,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采取BOT、TOT、PPP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经营。

(三)加强运营监管。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运营监管,确保再生水利用设施和管网运行安全正常。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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