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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发布 “清新福州”名副其实

时间:2017-04-19 10:13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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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6)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17)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3、生态建设指标

(18)森林覆盖率≥55.8%;

(19)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45%;

(20)海岸带自然岸线比例≥37%。 三、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和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流域水环 境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一)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及 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 水厂出水和管网末梢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涉及供水安全环 节的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及时公开水源水质状况。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 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 养殖。2018 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 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

重点推进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峡南水源保护区、永泰县南区 水厂、青云山水厂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东张、山仔等富营 养化湖库水质治理,环东张水库截污支管建设等。

推进大樟溪水源保护区建设,对闽江竹岐河段取水口按照水 源保护区实施保护。实施“一闸三线”工程建设,推动对城门水厂、 莒口、三溪口水库、东张水库供水。

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县级水源 地水质一月一测;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2016 年底前,县 级主要地表水源地要基本实现水质自动监测;2020 年底前,基 本实现县级地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

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市),应于 2020 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 度和应急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 能力,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提升流域水环境总体质量

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防治结合、分级推进、联动执法。 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 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整治力度。全面推动全市主要河流治理,细 化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主要河流“河长制”。

闽江流域: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改善闽江入海口水质为目标,重点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和闽侯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强化 福州市区和闽侯、闽清、永泰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力度。加强流域 生态保护,限制闽江上游调水量和水资源过度开发,保障下游湿 地生态系统稳定及闽江口生物多样性;严格控制闽江下游采砂活 动和采砂量,维护河道河势稳定。

敖江流域:以防治山仔水库水体富营养化和改善水源地水质 为目标,保障福州第二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快建筑饰面石材加工 集中区整治,全面清退流域内的石材矿山开采企业;全面禁止山 仔水库以上流域生猪养殖;加快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 套管网建设,保障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龙江流域:以水质改善和节水为目标,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节水工程建设。控制畜禽 养殖规模,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加大东张水库保护力度,开 展库区周边以及上游地区乡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福清市城区生 活污染治理,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 和工业节水。

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对水质超标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 的污染河段,全面排查污染源,纳入福州市劣 V 类水体清单中, 并逐条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提出水质提升目标;采取环境治理工 程措施与生态维护相结合,以河道清淤、水土保持整治和农村污 染源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措施,在 2017 年底前消除劣 V 类水 体,在 2020 年基本实现小流域水质功能区达标。

(三)加强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

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城乡结合部面源污染治理;采取河道两岸截污纳管优先,结合底泥清淤、 引水活流、河岸绿化等措施,加大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 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福州市及下辖县(市)建成区应于 2016 年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强 化城市内河水质监测,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到 2017 年, 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县(市)建成区河面无大面 积漂浮物,河岸基本无垃圾和违法排污口;到 2020 年,福州市 建成区全面消除内河黑臭水体,各县(市)建成区内河黑臭水体 控制在 10%以内。

(四)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

推进造纸、建陶、氮肥、有色金属、印染、钢铁、农副食品 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编制重点 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 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 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

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实现废水集中治理, 同时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厂排水系统的设计进行审查,继续 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推动工业废水的深 度处理与回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 相关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在新建项目的环评中要求耗水量大的 企业提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方案,在源头上建立工业水循环利用 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切实推进清洁生产, 对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企业要逐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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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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