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有效促进用能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形成全社会浓厚的节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约束性目标。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85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2017年比2012年削减煤炭消费4000万吨,“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
2.预期性目标。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交通运输单位周转量能耗下降6%-7%、单位农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2%以上,单位商贸营业收入能耗下降15%左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以上。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终端设备(产品)单耗水平明显降低。
二、重点领域节能
(一)工业领域。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工业能效大幅提升。创建10家绿色工业园区和100家绿色工厂,建设100个能源管控中心。
1.控总量、促转型。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持续降低高耗能行业比重。支持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工业发展逐步从资源、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
2.抓技改、促节能。制定电力、钢铁、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技术改造指南,支持重点企业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工程,示范带动所在行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提升行业节能水平。推进节能技术和装备产业化,重点推广高效换热、电机系统节能、干熄焦、能源梯级利用、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富氧燃烧、纯低温余热发电等。到2017年,钢铁联合企业配套焦化装置全部采用干熄焦。
3.重管理、促提效。突出抓好1000家重点用能企业。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实现企业能源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煤炭、纺织、食品、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效对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工业提效降耗。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节能调度,建设智能化电网和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节能管理体系信息建设,建设覆盖全省重点企业的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实施全过程服务和监控。
(二)建筑领域。围绕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设计阶段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和运营阶段降低建筑能耗并重,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在达到同样舒适程度的同时有效控制建筑能耗过快增长。到2020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全省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50%;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比2015年预期下降15%;城镇公共建筑能耗降低5%。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从规划、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等方面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强化节能专项验收把关,确保节能标准落实。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达到1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结构体系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力度,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相互结合采暖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开展新型建材下乡行动。到2020年,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取节能措施的比例超过10%。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房地产、工业厂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装配式住宅,鼓励发展现代钢结构建筑。到2020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新型建材在新建建设工程平均使用率达到80%。
2.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摸清既有建筑底数,对未达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实施“三个一批”:开发一批,对列入城市建设开发规划区域的节能不达标建筑,有序组织商业化开发;依法拆除一批,对城市建设规划为绿地、公共场所区域的节能不达标建筑,依法加快进行拆除;改造一批,对列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因地制宜提高改造标准,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分类推进节能改造。加快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开展超低能耗改造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推进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高层建筑加快发展太阳能热水应用。在适宜发展浅层地能的地区,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建筑,推动建筑光伏发电系统、能源微网建设,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超过49%,城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超过9%。
(三)交通运输领域。以优化交通方式、提高运输工具能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重点,加快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到2020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5%,营运车辆、营运船舶、民航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6.5%、6%、7%,城市客运单位运量能耗下降10%。
1.构建节能型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高效密集轨道网络,着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力争突破8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80公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行动计划”,推进石家庄、保定“公交都市”建设,加大客运枢纽、调度中心等设施投入,到2020年,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率达到45%以上,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率达到30%。抓好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联程联运客运服务系统,实现中心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公交线网全覆盖,县城20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公交化运营率达到50%以上。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模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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