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规划》印发(附重点项目)

时间:2017-07-10 13:30

来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评论(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成就

环保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逐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环境信息和统计能力项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立完善,贵州省环保厅先后建设了“贵州省数字环保”平台、贵州省“环保云”平台、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贵州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贵州省环境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等一系列重点项目,不断推动贵州省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提高,为全省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环保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依托国家环境信息和统计能力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覆盖所有区县的四级环保业务专网。省环保厅及直属单位、各市(州)环保局还通过光纤方式接入了贵州省电子政务专网。

环保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省9个市(州)环保局有6个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信息机构,环境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逐步由兼职向专职转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

环保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贵州省环保厅先后制定十多项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内容覆盖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管理、“贵州省数字环保”平台运行维护、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逐步确立。

(二)发展形势

1.各级政府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在环保等重点领域引入大数据监管,主动查究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将大数据提升到国家战略,要求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促进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互联网+”绿色生态,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2016年环保部印发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要求“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实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工作,2015年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深化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绿色环保服务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2016年贵州成为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大数据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突出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顺利实施两大战略行动的关键支撑。2016年《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开展环境大数据建设,助力“大扶贫、大健康、大旅游”战略实施,落实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要求“加快环境大数据全省统一的收集、计算分析、联动平台建设,建立起适应我省环保工作要求的环境大数据应用体系。”同时,各市、区县政府也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2.环境监管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需求

2016年,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被环保部列为全国首批6个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加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做好大数据现行应用建设支撑等工作。

“十三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科学决策和管理创新。全省环保系统急需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作为为决策提供依据、为管理提供支撑、为民众提供服务的重要抓手。

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推进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呼声很高,需求强烈。环境大数据建设将成为环保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覆盖环保各领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3.社会公众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新期盼

“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意识增强,提升环保公共服务需求愈发迫切。为了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提高环保服务网络化、办事便捷化程度,满足群众环境权益,建立更加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环保机关,加快推进环境大数据建设已成为人民群众现实的必然期盼。

(三)存在问题

1.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健全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在“数字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了统一的数据中心平台,实现了部分业务数据的整合,但原有数据中心未建立起成体系的标准规范,离大数据发展所需的标准化指导作用尚有差距。

2.数据聚通用水平有待提升

环保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尚未建立,或未充分应用,未能实现环保业务从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到工作流程的全面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业务数据分散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信息“孤岛”、“烟囱”现象存在,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共享服务、综合利用和开发水平低,严重制约环境管理效能提升。

3.基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全省环保业务专网标准低,各级环保部门缺乏稳定的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与全国地方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存在差距。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