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提升应急预警和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协同推动节能低碳和污染防治。聚焦重化工等高载能、高排放行业,聚焦煤炭、油品等高碳能源品种,严控增量、压缩存量、优化结构,从源头上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对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的影响。
——全面实施国际先进水平对标。瞄准国际最先进水平,完善本市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合理用能指南等能效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主要用能领域、重点行业以及主要用能产品的能效对标达标。
——持续完善引逼结合机制制度。加大政府资金、价格、金融等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深入推进碳交易,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监管执法,督促用能排放主体切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多方共治。在节能低碳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的推进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全社会合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能源消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为本市尽早达到碳排放峰值奠定基础;主要用能领域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用能强度明显下降;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结构进一步低碳化,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续上升;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节能低碳产业快速发展;碳汇能力进一步增长;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
2.2020年具体目标
——总量与强度: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净增量控制在970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357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吨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20.5%。
——能源利用效率:主要工业行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航空、航运和道路交通运输单位能耗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显著提升。
——能源结构:煤炭消费总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显下降;本地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40万和8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
——节能低碳技术和产业:工业、交通、建筑、能源等领域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节能低碳龙头企业,成为我国重要的节能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高地。
——碳汇能力:森林覆盖率达到18%,碳汇能力明显提升。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城市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重点行业和薄弱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
(四)目标分解
按照“条块结合、市区联动”的方法,基于“确保全市节能目标完成、尽可能与节能工作成效相挂钩、兼顾可行性和操作性”等原则,将全市能耗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各区。
根据各区节能责任、节能潜力、节能能力等因素,对强度指标分三档设定。在能耗总量上,各区能耗年均增速均为不超过2%,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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