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镇江新区团结河葛村桥断面是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由于周边雨污管网建设不到位、沿河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不力等因素,导致团结河水质严重恶化,葛村桥断面水质由2013年、2014年的Ⅲ类下降为2015年的劣Ⅴ类,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断面长履职不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镇江市市委常委、秘书长郭建(团结河葛村桥断面长)党内警告处分。
七、新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鱼塘养殖场,镇江西口门砂石码头长期非法占用征润州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长江岸线,镇江市及其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不力,对非法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非法砂石专项整治推进协调小组组长王常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润州区副区长祝中昊,润州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丁笑笑,润州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高峰(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对镇江市交通局副调研员严傲良诫勉谈话。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工作落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高,发展理念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了严肃问责,教训极其深刻。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真正从思想深处警醒起来,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必须管治污,坚定不移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求,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动真碰硬,铁面追责,坚定不移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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