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3)推动工业节水。对电力、化工、平板玻璃、石油炼制、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皮革、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制定濮阳市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发布濮阳市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4)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市、县建成区完善并实施现有化工、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完成2018年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5)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5.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灌溉农田综合治理年度任务。相关县(区)要针对水稻、蘑菇、蔬菜等种植业面源污染问题制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减轻稻田退水、蘑菇、蔬菜等种植业发展对水环境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质监局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2018年年底前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80%以上;防范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反弹。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动乡村坑塘清淤、蓄水、自净(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完成1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3月底前,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将任务分解到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市委农办、财政局、水利局、农牧局
6.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减少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1.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保障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在排查基础上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等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中原油田
(2)做好信息公开。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
(3)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备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
2.防治地下水污染。加油站等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
1.努力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做好生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努力保障生态用水。优先改善马颊河、金堤河、卫河等河流的环境流量。2018年年底前,初步建立金堤河、马颊河环境流量改善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组织清河行动。各县(区)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有关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封堵所有非法排污口;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3.节约保护水资源。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强力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摸清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2018年年底前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18年年底前将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公共机构,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纳入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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