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美丽大连建设,结合大连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实践经验。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实施“品质立市”和“环境品质优先”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将大连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为品质优势,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等系列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荣获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球环境500佳”“国际花园城市”“美丽山水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同时,我市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累积的环境问题未得到全面有效解决,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新旧压力叠加,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市正处于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加快“两先区”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生态保护攻坚期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窗口期,科学谋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历史机遇,在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城市品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上奋勇争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城市生态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绿色大连、美丽大连。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大连落地生根、开花成果。
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必须同舟共济、共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完善党委和政府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处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措施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细落实。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要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牢固树立抓生态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的意识,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重大部署亲自研究,突发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各地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传导和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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