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沿山各县市区和华山景区管委会为单位,县(市区)长和华管委主任为网格长,各县市区秦岭办为二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分管副县(市区)长为二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
2.统筹协调。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辖区秦岭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上传下达并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解决下经网格上报的问题。
3.检查处置。制定检查计划,每月开展检查,并对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和三级、四级网格上报的问题,迅速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并将处理情况上报一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
4.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本级不能处置的,迅速上报一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由一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协调处理处置。
5.监督考核。监督本辖区三级、四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三)三级网格
三级网格以镇(街道)为单位,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网格长,设立三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分管副镇长(街道办副主任)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主任,辖区村委会、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其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
2.健全机构。镇调整2-3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化管理全面工作。
3.巡查处置。制定巡查计划,每周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或四级网格上报的问题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上报二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和二级职能部门。
4.及时上报。对巡查中发现的超出本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处置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迅速将情况上报二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5.监督考核。定期检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秦岭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本辖区四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6.积极宣传。在本级网格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人人知晓、积极参与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四级网格
以村、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地保护区企事业单位为网格,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聘任1-2名网格员(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1.巡视检查,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及时了解辖区秦岭生态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2.告知劝阻。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行为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严重问题。
3.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在进行告知劝阻但无权处置的同时,四级网格长迅速将情况上报到三级网络化管理办公室和镇级相关部门。
4.跟踪落实。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六、运行流程
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应发挥一级、二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对发现的问题,逐级负责,分级办理。
四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并上报上级网格,配合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处理处置情况再次进行核查,如仍未解决,则再次上报三级网格处置,直至问题最终解决,方可办理结案手续。
三级网格及时处置四级网格上报的问题,并上报二级网格管理机构,确需上级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同时上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处置。处置完后,反馈四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二级网格负责制定县级网络化管理方案、工作制度,协调解决网格跨界问题和三级网格上报问题;对本级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管理机构,确需市属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同时上报市属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处置。处置完毕后,反馈三级、四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负责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督促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问责。
一级网格负责制定全市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方案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区县跨界问题和二级网格上报问题,处置完毕后,反馈二级、三级、四级网格并现场核查直至结案,负责对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督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问责。
各级职能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信息互通,及时处理四级、三级网格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市县两级政府交办的事项;市县两级秦岭办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
在一、二级网格点设立和公布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除各类危害秦岭生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秦岭办)负责各级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调动各方面工作力量,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牵头、区域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格局。
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协调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各自包联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和潼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长每半年听取一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分管市长每季度到二级网格(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查看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宣传发动、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到各县市区专题调研,指导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能的重点、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每月到三级网格(镇、街道)实地检查,帮助开展网格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镇领导每半月到四级网格开展实地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网格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领导检查督导工作记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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