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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

时间:2018-08-14 09: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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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突出,部分河道周边污水直排问题严重。

3.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5万吨/天)尚未正式验收并投入使用,大量污水滞留在管网系统内,造成污水液位升高并由雨水口溢流。

三、整改要求

你市应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建成区内的疑似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程完成时限,切实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7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7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大金沟洪道、甘沟洪道、左家沟洪道、鱼儿沟洪道、阳洼沟洪道5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雷坛河洪道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寺儿沟洪道黑臭水体未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60条,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举报信息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未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7个,新发现黑臭水体0个,黑臭水体总数为7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的水体6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85.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控源截污措施存在不足

部分雨水口长期作为污水排放口排污,出现雨水口晴天有污水排出的现象,如寺儿沟洪道入黄河约300米处雨水口排放兰州石化污水;部分河道两岸排口众多,尚未理顺雨水排口、污水排口台账,无法准确掌握雨污排放数据,不利于河道的综合整治。

部分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处理能力不配套,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浓度约700毫克/升)长期超过设计标准(400毫克/升),对污水处理厂工艺形成冲击;你市4座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850吨,而九州污泥处置厂设计污泥处置能力为180吨/天,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导致污泥转运不及时,产生系列环境问题。

你市黑臭水体沿线污水管网与接管设施大部分为临时性措施,污水支管未按规范建设,排污口与管网接口存在封闭性差的现象,污水渗漏和汛期洪水进入管网时有发生,如雷坛河洪道。此外,由于山区地形特殊,管网没有全部到位,部分小型旱厕没有并入管网,产生的污染物如不能及时清运,将对河道产生较大影响。

2.河底铺设管网滋生环境隐患

你市河道收集两侧污水的管网均铺设在河底,暴露在外部的支管存在汛期被洪水冲破的隐患,污水有进入河道的风险,接口松动和密闭性差的管网污水溢流、雨水灌入管网的概率较高。

3.垃圾清理不够彻底

部分河流两岸存在久置垃圾,已与河堤合为一体,裸露在两侧,清理难度较大,部分河道存在倾倒垃圾的痕迹,如雷坛河洪道和寺儿沟洪道。

三、整改要求

1.优化整治方案。针对未消除黑臭的寺儿沟洪道,应制定完善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对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2.强化控源截污措施。定期检修污水管网、污水收集井及管网接口,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由于管网大部分铺设在河道底部,重点关注收集井的封闭性,以防汛期与河道水体相互贯通。加强沿河雨污水排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杜绝雨水口排放污水,严禁超标排污。

3.完善垃圾清运体系,清理久置垃圾。取缔城中村临时垃圾堆放点,建立正规垃圾收集场所,并纳入城市垃圾收运体系,严厉打击在河道和河岸附近倾倒垃圾的行为,对河道左右岸的久置垃圾进行清理,清退河道蓝线范围内畜禽养殖点。

4.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河道的日常巡查管护,加大垃圾、淤泥的日常清掏整治力度,强化对污水收集管网的管理养护,确保水体长治久清。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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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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