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美丽广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广州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力争13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61.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比例为0;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
1.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2.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实施《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落实《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3.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主题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4.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结构和配置,理顺组织关系。创新党员教育模式,推出一批优质“主题党日活动”和精品党课,用好网络学习教育资源,开展环保系统读书活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严守机构改革期间纪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小官巨贪”自查自纠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工作。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二、强化源头防治,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6.统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承担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广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细则》,推进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
7.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续完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印发实施《广州市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方案》。适时启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定名)》制定工作。
8.优化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我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善市一级绿色发展与环境竞争力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广州市及各区环境竞争力评价,优化对外发布形式。
9.强化环保规划引领。继续组织实施《广州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等。推进广州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业务协同。
10.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组织“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重点区域专项规划环评。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制定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工作指引。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
11.开展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印发实施《广州市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督促有关单位推进落实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核算、普查成果总结与发布等工作,组织做好2019年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三、深化污染防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2.巩固燃煤整治效果。督促落实《广州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煤炭消费量约减少95万吨。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开展全市生物质锅炉全覆盖执法检查。
13.深化移动源污染控制。督促落实《广州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作战方案2018-2020年》,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建设登记管理系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加强船舶燃油抽检,抽检船舶燃油不低于1000艘次。
14.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压实监管责任,定期召开扬尘污染联席会议,通过巡查、督查、约谈等,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职责;用好管好扬尘监管APP,督促完成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建设。
15.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分解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开展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16.强化污染天气应对。修订《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建立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强化轻度以上污染联动措施。
17.力争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落实《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强化督导督办和问题交办,督促按计划完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继续开展重点流域156条一级支流水质排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推动流溪河和东江北干流(广州)19条一级支流水质达到Ⅴ类,流溪河和东江北干流(广州)137条一级支流水质均基本达到Ⅳ类以上,力争13个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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