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为向运营范围内居民征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政府代收。
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 号):“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因此,在本项目的运营期内,各镇街可以向居民收取污水处理费,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本项目的政府财政支出(支付项目服务费)的补充。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允许联合体参与本 PPP 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参股项目公司。
3、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上条件)应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如中标后拟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直接实施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则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应当具备满足要求的施工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职责的成员应当具备满足要求的勘察、设计资质。
5、申请人在境内或港澳地区,以 PPP 或 BOT 或 TOT 或委托运营等方式(不含BT)正在建设、运营、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少于 10 万立方米。
投标人须提交上述建设、运营、维护业绩的证明材料;由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业绩可作为该社会资本的业绩,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若联合体申请则为其中一方)
6、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企业法人,近三年(2016、2017、2018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陆丰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 PPP 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8、申请人(若联合体则为所有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10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查询结果空白,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9、已按要求登记报名的。
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作为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投标人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3、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资格预审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1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0日期间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4:30 时—17:00 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3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0.2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为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为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代表,各方授权代表可为同一自然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下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可能被要求补齐相关资料后再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本条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
(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11身份证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本条适用于授权代表到现场报名;
(3)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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