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深化与大湾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海关等部门在跨区域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方面协作,推动以仲裁、调解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密切与大湾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支持大湾区社会资本在湘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建设区域协同创新服务平台。
13.强化人才交流合作。加快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加强与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合作交流,对大湾区优秀高端人才来湘工作,在安家落户、子女教育、社保转移、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促进区域旅游休闲康养联动。
14.推动精品旅游线路市场对接。共同开发一程多站式旅游休闲康养连线产品,联合推出伦敦(或法兰克福)—长沙(或香港)—香港(或长沙)等航空高铁旅游,张家界、崀山-丹霞山世界遗产旅游,湘西自治州、怀化、永州、清远、韶关等湘粤民俗文化旅游,梅州、韶关—郴州、长沙、株洲、湘潭等红色旅游,珠海—韶关—郴州—长沙—张家界等温泉康养休闲旅游等精品线路。支持开通面向大湾区的永州—桂林—广州—深圳专列旅游线路。
15.搭建面向大湾区旅游推介平台。定期举办湖南与大湾区旅游合作交流活动,实施跨省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强旅游线路宣传对接。办好湖南国际文化旅游节、中国(张家界)国际森林保护节等活动,积极参加大湾区旅游节会活动,加强旅游标准、管理和服务对接,推进建立粤港澳湘旅游发展联盟。
16.推动粤港澳湘文旅康养项目合作。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重点,加强与大湾区在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文化金融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支持大湾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来湘发展,加快文旅、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养老及信息服务等产业融合,促进康养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娄底医养中心、乾州古城、邵阳生态文化村镇、溯源湘江森林旅游精品线路、湘粤森林生态旅游、南岭国家森林步道、桂东养生休闲避暑等文旅项目建设。
(五)深化公共服务对接合作。
17.深化教育合作。支持与大湾区开展联合办学、学术交流、教师互聘、学科共建,加强师资培训、课程改革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大湾区科研院所在湘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教育人才相互交流,放宽高校、职业院校教师赴港澳培训条件限制。
18.强化医疗卫生合作。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协作,联合培养全科医生、紧缺专科型医生,加强医疗技术创新与协作,共同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落实粤港澳湘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作共享,支持香港优质医疗机构和医疗人才来湘开设分支和执业。加强与广东省相关机构合作,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并报销医保费用。
19.拓展就业创业合作。加强与大湾区在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方面合作,共享就业创业、资源对接、人才供求信息。鼓励大湾区人才来湘创业,支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大湾区创业团队入驻孵化。
(六)共同深化改革开放。
20.全面实施“拓口兴岸”工程。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大湾区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申报中国(湖南)自贸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争取设立直通港澳的内地高铁口岸,进一步便利港澳与湖南居民往来。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口岸”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加强粤港澳直通车运营管理。
21.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通过中非经贸博览会、世界计算机大会、中国(湖南)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湖南(香港)投资贸易洽谈周、全球湘商大会,以及高交会、深圳文博会等活动平台,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22.建立对接对话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高层论坛、经贸洽谈会等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大湾区高层对接对话和部门协商合作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大湾区湖南异地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2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与大湾区市场执法标准、监督管理、信用联动等衔接合作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互通、互认和互用。对标大湾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提供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全流程服务,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互通共享。
(七)加强平台引领对接。
24.深化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与大湾区对接。加强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矿产开发和加工、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合理布局、分工协同,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构建大湾区重要科技产业配套基地、制造业转移承接基地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25.共同打造湘粤港高铁经济带。完善高铁沿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城市发展定位、战略目标和空间布局,统筹谋划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市场体系、生态保护等,推进共建湘粤港高铁经济带。
26.推进长株潭与大湾区联动发展。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增强区域经济、人口承载力,建设长株潭现代化都市圈。加强长株潭与大湾区在先进制造、科技、教育、金融、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加强湘江新区与深圳前海在人才、科创、金融等领域合作,共同探索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
27.探索建设跨区域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大湾区金融机构在湘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结算中心和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引进大湾区各类投资基金,共同打造湘江基金小镇。支持省内企业在大湾区设立投融资平台、赴深港上市直接融资和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展金融监管合作,强化风险防范。
(八)共筑南岭生态安全屏障。
28.共同保护“一山一江”生态格局。加强南岭山脉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南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珠江岸线和水资源保护,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并实行严格管理。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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