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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3-31 13:13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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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集聚程度不同:根据全省农村人口及村庄分布情况,人口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集中在沿海平原地区,应以治理为主;人口集聚程度较低的村庄主要集中在内地山区地区,应以管控为主。人口集聚程度按照“人口/行政区域的面积”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现实条件,划定结果经对具体村庄的人口分布情况、集中收集现实条件满足进行验证,划定基本合理。

(2)工程投资造价不同:山区地区人口密度较低,处理设施规模小,管网数量多,人均建设成本高。平原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处理设施规模大,管网相对集中,人均建设成本相对较低。

(3)环境消纳能力不同:山区地区农村因为地广人稀、污水排放量较小,除环境敏感区域外,污水治理的深度要求低于平原人口集聚地区。

(4)环境敏感程度不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存在农村黑臭水体的村庄和旅游重点村庄因对污染物排放要求较严,涉及的村庄全部纳入治理类。

综上,对全省 14178 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进行分类,分为治理类和管控类,治理类村庄 8838 个(约 62%),覆盖人口2053 万人(约 87%),管控类村庄 5340 个(约 38%),覆盖人口数 314 万人(约 13%)。沿海平原地区治理类村庄 6023 个(占沿海 85%),覆盖人口 1603 万人(约 97%),管控类村庄 1048个(占沿海 15%),覆盖人口 49 万人(约 3%);内地山区地区治理类村庄 2815 个(占内地 40%),覆盖人口 450 万人(约 63%),管控类村庄 4292 个(占内地 60%),覆盖人口 265 万人(约 37%),具体见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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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境敏感区域的 5525 个村庄按治理类和管控类进行统计,结果见表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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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推荐技术路线划分

根据农村的地理位置、居民集中程度、地形地貌状况不同,选择适宜模式对农村污水进行治理。对治理类村庄,按照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主管的距离远近分为纳管处理和建设村庄集中式处理设施处理。对管控类村庄,主要建设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

同时对治理类村庄,考虑沿海平原地区地形平缓,污水管网建设条件较好,要充分发挥已建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处理效应,以推广技术路线一为主。内地山区地区地形复杂,统一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难度较大,以推广技术路线二为主。对于技术路线一、二皆有条件采用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后选取(详见 4.3.1 技术路线一、二适用条件选择)。

结合治理类和管控类村庄划分成果,对全省 14178 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按照三个技术路线进一步划分,其中推荐技术路线一为主的村庄 5050 个(占比 35.6%),覆盖人口 1537.40 万人(占比 64.95%);推荐技术路线二为主的村庄 3788 个(占比26.7%),覆盖人口 515.84 万人(占比 21.79%);推荐技术路线三为主的村庄 5340 个(占比 37.7%),覆盖人口 313.87 万人(占比 13.26%),见表 4-3。

经分析,农村人口集聚程度高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平潭等地,治理类村庄占比大,治理任务较重,且治理类村庄大多分布在平原地区,主要推荐采取技术路线一的方式开展治理。农村人口集聚程度低的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管控类村庄占比较大、治理类村庄占比小,治理任务相对较轻,且因地处山区,主要推荐采取技术路线二的方式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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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各地技术路线选择指导意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体实施在县、乡两级,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选择具体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路线。省级规划所列各村庄技术路线供参考,应结合各村实际,综合采取技术路线一、二、三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路线。

具体技术路线应结合村民聚居点常住人口及污水产排情况等确定,对环境敏感区内(即水质需要提升的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控制单元、存在农村黑臭水体区域以及海湾沿线)的村庄,常住人口在 250 人以上、污水产生量在 20 吨/日以上的村民聚居点应通过技术路线一或二开展集中收集处理,其他非环境敏感区内村庄,常住人口在 1000 人以上、污水产生量在 80 吨/日以上的村民聚居点应开展集中收集处理。

此外,对人口集聚程度较低的村庄,若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村黑臭水体或属于旅游重点村庄的,应在三格化粪池处理粪污的基础上,采用净化槽等分散式处理方式开展进一步处理。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4.3.1 技术路线一、二适用条件选择

为发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效应,在选择治理技术路线时应优先选择建设管网纳入城镇污水系统。本规划按照 20 年的使用时间进行测算,对技术路线一和技术路线二进行经济性比较分析:

(1)重力输送、压力输送、建设集中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费用

①建设重力管道及日常运维费用

总费用=管网建设投资+日常运维费用(每日处理水量×单位委托处理费×20 年+管网维护费用×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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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设泵站、压力管道及日常运维费用

总费用=泵站及管网建设投资+日常运维费用(运行电费×20年+每日处理水量×单位委托处理费×20 年+管网维护费用×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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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建设集中式小型处理设施及日常运维费用

总费用=处理站点建设投资+日常运维费用(管理费×20 年+运行电费×20 年)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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