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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常见问题诊断与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4-01 14:11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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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流泵和污泥排放泵使用半年后,应检查密封和润滑状况,有无渗油漏油,必要时更换机械密封件。

6.2.5 MBR膜处理设施问题处理

(1)定期检查膜间压差,及时进行模组水洗或药物清洗。当跨膜压差升高很快时,应尽早进行药物清洗,膜组件清洗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对MBR膜出现断丝、膜破损、老化等问题,应及时打结维修或更换,确保出水水质稳定。

(3)及时调整MBR膜系统曝气,进出水、污泥外排等设备故障和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对损毁设备进行更换。

(4)定期排出剩余污泥,维持污泥浓度在7000~18000mg/L。

(5)考虑到MBR膜设备复杂性,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具体MBR技术手册严格执行。

6.3 生态处理单元常见问题及处理

6.3.1 生态处理单元常见问题

(1)填料堵塞、出水滞留,水质发黑发臭;

(2)水生植物及周边绿化植物群落密度下降,植株生长发育不良,甚至枯死、冻死;

(3)人工湿地池体渗漏问题;

(4)种植不符合设计的其他植物等,影响日常运维工作;

6.3.2 问题处理

(1)适时进行水位调节,保证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等生态处理单元不出现进水端雍水和出水端淹没现象。及时对造成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系统堵塞的杂物进行清除,适时更换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前端区域的基质或填料。

(2)定期对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等生态处理单元内杂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他植物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于杂草与病虫害进行生态方法处理,禁止使用农药。根据季节与气候变化与植物生长发育情况对人工湿地的植物进行补种或刈割。

(3)定期观察进、出水水量,判断人工湿地是否存在渗漏与地下水渗入问题。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

(4)冬季时可采用在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地表覆盖秸秆、芦苇等方式进行防寒处理。

(5)人工湿地设施其他未尽要求应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执行。

6.4 出水水质常见问题及处理

6.4.1 出水水质常见问题

出水水质浑浊、有异味和颜色,水质超标。

6.4.2 问题处理

(1)观察整体设备,出水井、管网连接井是否存在开裂渗水漏水现象;如出水口存在破损、渗漏,盖板破损、缺失等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检查设备进水是否存在其他废水进入,及时排查并切断废水源头,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防止二次污染。

(3)出水水质超标应及时整改。对超标的水质参数,采取针对性调试措施,对各单元设备曝气、回流、溶解氧、污泥含量等做出整改。

(4)运维单位应及时将自检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等水质自检记录录入企业信息平台并归档。

(5)定期或不定期按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对处理终端进出水进行取样和水质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时记录、分析并上报。

6.5 排放井常见问题与处理

6.5.1常见问题

(1)排放井防护井盖破损;

(2)井中存有漂浮的垃圾;

(3)水量异常,流量计损坏。

6.5.2问题处理

(1)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已损坏或存在安全问题的排放井防护井盖。

(2)每月一次清理排放井井底及井壁,保持井壁光洁、井底不得有淤泥沉积。

(3)应定期检查排放井中流量计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异常则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修复。

6.6 设备常见问题及处理

6.6.1 设备常见问题

(1)站点地势低,设备被地表径流水浸泡;

(2)水泵、风机故障;

(3)流量计、液位浮球损坏;

(4)电气元器件故障。

6.6.2 问题处理

(1)由于设备位置地势低造成设备损坏问题应尽早通知施工方整改。

(2)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水泵类设备应定期巡查,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线盒电缆线的入口密封是否完好,对叶轮、闸阀、水泵进水口的堵塞物应及时清除,排除故障或更换水泵,恢复运行。风机类设备应定期维护,对于停止运行的风机应及时排除故障,及时加注机油,更换防尘膜,更换皮带或更换整个风机,恢复正常运行。电气元件设备应及时让专业电工检查,判断故障原因,恢复正常运行。高、低压电气设备在定期维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6.7 智慧运维平台常见问题及处理

6.7.1常见问题

(1)未按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

(2)由于设备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管设备内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3)监控设备、网络配件老化、损坏等问题;

(4)服务器软件、硬件故障问题;

(5)服务器中病毒影响正常运行;

(6)未按运维平台软件操作规程及要求使用软件导致系统故障或损坏。

6.7.2问题处理

(1)定期对监管中心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上显露的灰尘进行清理。防止由于设备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管设备内部,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计日处理能力30 吨以上、受益农户100 户以上或位于要求较高的水环境功能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

(3)定期检查监管中心各硬件、软件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硬件、软件故障,或设备运行状态异常的,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或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并排除故障。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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