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落实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发挥财政资金、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作用,撬动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强化环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对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以及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的支持,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9.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督促主管发展、生产、行业的职能部门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综合运用排名、通报、约谈、督察、问责等手段,对任务不配合、履职不到位、目标完不成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徐冰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