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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盎然:农村污水市场 野百合也有春天(下)

时间:2020-04-26 08:53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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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爱你想你怨你念你(2015-2018)

在这个阶段,水十条、五水共治从真正意义上共同开启了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同时又有PPP助力,市场格局及行业共识初现。

这个领域不再是被个别人、个别企业看做是蓝海,环境领域头部企业纷纷下场。怎么做项目、拿市场,各个企业都有着自己不同的探索。

据 E20研究院调研,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污水仍处于无人治理的状态,污水处理率不足 10%,分散式设备有效运行率不足 20%。蓝海确实名符其实。

政策方面

2015 年4 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 万个。”

正是因为水十条对流域水环境、对总体治理效果的重视,才使得原本不受重视的农村环境治理受到更多关注。

同一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政府需求政策频出助推农村污水处理市场不断释放。

2016年 12 月,当时的环保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规划重点关注“好水”和“差水”周边村庄,优先整治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针对性更强,其中提出“十三五”时期的三大优先整治区域,包括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涉及 880 个县(市、区)8.14 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市场的 58% 。

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函》,要在全国 100 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政府对村镇污水采用 PPP模式处理处置的决心。

资金方面

国家安排有直接支持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这种资金绝大部分走的环保系统。环保系统多年在农村环境整治里获得财政部的资金支持,每年大概60亿元用于部分省份项目。一般来说中部省份获得的资金支持会比较多,沿海省份更多要靠自己。

农村项目很多是通过省财政和高级财政补助方式形成,这种政策性基金方式会容易带来某种倾向:先把设施干好了,管网慢慢筹钱再来干。

因此,即使是在市场真正出现的2015年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也主要为政府主导,通过购买工程的方式开展,企业市场行为主要在设备、材料制造及工程建设领域。

由于这一阶段PPP的推进,陆续有一些金融手段结合PPP模式直接用在了农村污水市场上。如农发行贷款,期限有20年,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期政府支付信用来质押。也有一些央企、知名环境公司通过PPP方式直接获得多个打捆项目。

从地方上来看,各地也在陆续出台农村污水治理的政策。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相应的文件,出台《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治污水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部署“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

福建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PPP 工程包的实施方案》提出 ,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官网、污泥处理以及村庄集中式处理项目、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整合组成一个或若干个工程包项目,采用 PPP 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实行厂网一体化投资和运营;并提出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 PPP 模式。

标准方面

根据E20研究院《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分析报告2017版》,由于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村镇污水的排放标准,造成地方工艺确定和建设标准困难等问题,对于工程方面也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因此,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并出台了相关的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总体参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各个地方标准主要可分为两种:一是按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分类分级,高功能严要求,如北京、山西、宁夏;二是按污水处理模式和规模分级,集中处理高要求,分散处理低要求,如浙江、河北、福建。

国家层面为农村污水处理排放制定标准确实存在困难。在2016(第二届)环境施治论坛上,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在1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项目中,有45.78%项目是直接套用市政执行标准,还有27%套用一级B,明确发文的地方标准只占26%。十吨以下的项目中,情况更严重。

2018年,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抓紧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这就意味着,国家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不再统一制定国家标准,各省市区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地方标准。

政策要求加上市场发展,2017年开始,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方面开始出现某种意义上的“大跃进”,各地标准制定争先恐后,一些地区过严标准引争议。

截止2019年,宁夏、浙江、河北、山西、重庆、陕西、江苏、北京等8个省市区已经发布了地方标准,还没有出台排放标准的地区,也普遍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作为自己农村污水处理的参考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随后又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各省市科学合理地制定标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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