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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主题沙龙举办

时间:2020-11-09 09:18

来源:E20环境平台

作者: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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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由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和E20环境平台联合发起的TUPPP沙龙第三期——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暨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E20第二次联合主题沙龙在E20环境平台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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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汇集了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环境产业领跑企业、金融机构及行研机构代表30余人。沙龙采用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与会专家和业内大咖进行了主题分享及现场交流互动,深化了各界对EOD模式(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简称EOD模式)与试点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认知,共同探索 EOD萌芽发展之路。

  本次沙龙由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薛涛主持,议程分为开场致辞、专家主题发言、其他专家和企业代表发言三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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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行业发展部部长刘世坚在现场连线致辞中建议,EOD应重理念而非模式,重逻辑而非“拉郎配”,重质量而非数量,重协调而非突击,从试点做起,循序渐进,要把EOD当成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来做。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主任赵云皓首先介绍了举办此次沙龙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并阐明了EOD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赵云皓介绍,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在各地积极组织试点申报的契机下开展此次沙龙活动,可以更好地让地方、企业了解当前正从国家层面推进EOD试点工作的大背景、以及试点工作的目标,以及下一步该如何推进试点工作等。赵云皓表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领域,一方面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方式和路径有待于拓展和探索,另一方面环保企业参与治理过程也遇到了很多项目运作和实操方面的困难,希望通过开展EOD试点把这两方面工作结合好,通过更多的试点项目,更多的经验总结,把EOD模式实施运作方式完善下来,把EOD作为探索环保产业发展新路径的一项重要抓手。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规划发展部吕芳着重介绍了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在推动长江大保护中的工作进展,并分享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在EOD方面的实践探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推动破解行业发展困境。在有关部门积极倡导EOD理念的背景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正在积极推动和实施EOD试点工作,希望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EOD等新理念、新模式的推行贡献力量。

  在专家主题发言环节,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从学术界角度对EOD进行了剖析和思考,他认为生态环境本身也是一种资源,EOD就是利用这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他提出由于生态保护(比如河道治理)新增的土地应该作为用来补偿奖励投资者的一种资源。他认为EOD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企业要做好EOD需要联合互补,同时还要有长期的打算,银行也要解放思想,使得企业有可能靠项目信用实现项目融资,EOD要回归市场主导,要具备自我造血功能,告别政府兜底。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李开孟在发言中首先肯定了推行EOD的时机已经成熟,随后向与会者分享梳理了EOD实施过程中5个方面的核心任务,即挖掘绿色价值、植入主导产业、盘活存量资产、聚焦金融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李开孟表示创新在基层,高手在民间,对试点高度期待。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专家吕婧通过现场连线方式与大家分享了对EOD模式的思考和建议。她首先提出了对EOD模式的理解,认为EOD核心就是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具体实践,推行时要考虑当前项目管理机制与社会长远发展的关系,也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治理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发展机制,要提高对生态产品有形边界与无形边界的认知,要着力解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价值测算问题,确保创新出来的商业模式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她认为EOD关键要解决资源配置、产业联盟和项目融合等问题,增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需要政府整合专家学者、企业界、当地居民以及投资方力量,集全社会智慧共同实现。

  在最后的其他专家和企业代表发言环节,华夏幸福基金、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金融机构等专业领域的专家代表分别做了发言分享。

  华夏幸福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茂年从政府角度和市场角度两方面做了分享发言,他认为试点本身要侧重生态环保产业化的理念,要紧贴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目标来选取项目类型;EOD要解决产业如何有效融合的问题,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势制宜地对待产业的选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敬霞主要从模式创新与合规落地、政府(政策)层面的目标和企业边界之间的划分两方面做了内容分享。刘敬霞认为创新模式的合规落地必然需要政府和企业之间订立协议;新项目运用EOD模式在机制上和政策层面需要深化,存量项目也可以套上EOD的模式,但这其中还存在生态环境提升后的价值评价问题、项目牵涉到多部门的手续办理问题以及项目自身收益的测算问题等等。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宏能认为EOD与以往接触较多的轨道交通的开发模式(TOD)有诸多相通之处,他认为EOD在实践中解决好投融资层面的问题十分关键,要着重考虑政府方政策制定中利益风险机制的安排、投资方对投资效益的诉求等内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双库专家建设银行尹昱从金融机构角度对EOD的实施进行了剖析,他认为金融机构参与EOD就是要找一个融资担保模式,在环境权益物权化产生进展之后,银行对EOD项目做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有望取得突破。

  随后,在企业代表发言环节,来自中化学生态环境、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首创股份、铁汉生态、中持股份、北控水务等企业的代表也纷纷发表了自己对于EOD模式与试点问题的看法。

  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总经理卢召义认为EOD的推出将会对行业发展起到巨大的助力作用,但要借鉴PPP模式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避免下药过猛、用力过大。卢召 义认为EOD有一定的适应性,它在某些领域很适用,比如城市的化工园区的整体搬迁、近郊矿山的文旅结合的修复、小流域的小节点湖泊开发、小中城市中心公园的治理等,但大流域的比如北京市永定河的整治、杭州运河的整治周期就很长,需要天量资金的投入,这就需要大集团来主导。另外,EOD推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很关键,必须要有一个健康的投融资机制,让民企能够焕发出投资活力。同时,EOD涉及到土地、法律、金融等问题,相关政策配套也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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