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环保督察发现,国新天汇公司存在违法处置污泥行为。2019年3月,原包河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总排口废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1110mg/L,氨氮浓度为1200mg/L,总氮浓度为1210mg/L,总磷浓度为8.11mg/L,超标排放。2019年10月,该企业将高浓度的浓缩沼液倾倒至大圩镇的种植基地,直接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沟槽。今年4月13日,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990mg/L、氨氮浓度为1080mg/L、总氮浓度为1820mg/L、总磷浓度为58.2mg/L,超标严重。
10月1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发现该企业仍存在违法行为。11月2日,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非但没有整改,还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3月执法人员取样情况
2019年10月国新天汇公司排放浓缩沼液现场情况
(五)厂区管理无序,污水横流。
该企业管理混乱,管网私拉乱接,环境污垢不堪,污水肆意横流,污泥乱堆乱放。一级沉淀池初步处理的废水,大量直接排到地面,流入雨水管网,部分流入厂区草地。同时,在厂区的厌氧消化罐、污泥干化房、污泥仓库、离心机房等处,随处可见跑冒滴漏的污水、污泥及油污。
厂区随处可见的软管
沉淀池废水大量漫溢地面
厌氧消化罐旁地面污泥堆积
污泥污水排放至厂区空地
(六)污泥末端违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
国新天汇公司经无害化处置后的污泥,末端处置主要交由其下属公司及安徽中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硕公司”)等园林、绿化、农业公司,用于农田施肥和土壤改良。督察组从承担国新天汇公司末端处置的10余家公司中,抽查了中硕公司,发现中硕公司下属的合肥龙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污泥倾倒在自然水塘,污染自然水体和地下水;中硕公司下属的合肥众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23486-2009),将数百吨污泥运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近两千亩的地块。
众拓公司位于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泥处置地块
龙泰公司倾倒大量污泥至肥东元疃镇境内的自然水塘
原因分析
(一)政府统筹谋划不够,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如无有效、稳定的处置途径,会对正常运行产生负面影响。合肥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由来已久,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该问题愈加凸显,但合肥市统筹谋划不够,导致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合肥市一半以上的污泥处置由国新天汇公司承担,其他处置途径受市场等因素影响不稳定,导致污泥处置工作受制于国新天汇公司。
(二)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乏。
国新天汇公司作为环保科技企业,肩负着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本应自觉主动履行相应职责,但该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社会责任缺乏,借助作为合肥市污泥处置主要依托单位的地位,有恃无恐,虽被屡次处罚,却屡教不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性质严重。
督察组将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将督促合肥市依法查处到位。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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