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
2.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
3.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4.上海市浦东新区
5.上海市青浦区
6.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7.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8.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9.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10.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
11.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12.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
13.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1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15.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
17.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18.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
19.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
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三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建村函〔2020〕1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建办村函〔2020〕392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组织申报基础上,经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等20个县(市、区)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
各示范县(市、区)要再接再厉,制定示范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和具体标准,探索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县(市、区)经验和做法。我部将组织开展调研指导,系统总结和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联 系 人:周文理
联系电话:010-58934567 5893312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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