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发及关键低碳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规模为180万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发及关键低碳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21K927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发及关键低碳技术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6021K927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80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发及关键低碳技术研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发及关键低碳技术研究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自2018年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1年4月-2021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2021年6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1年4月-2021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2021年6月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2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21年7月21日9时至2021年7月26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1.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1.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1.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1.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1.7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到5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2.投标文件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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