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报道,云南省将成立省级环保平台。而就在一周前,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再稍微往前,是福建省、安徽省均发布公布,计划组建各省的生态环保集团,打造龙头企业。
是什么让这些省都急于打造自己的环保平台?这样的举措对于环保产业市场到底意味着什么?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危机还是转机?
各地纷纷组建省级环保平台的背景
随着环保市场化逐步深入,环境服务市场已经从单点供需走向综合阶段,很多环保企业也正在向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迈进。尤其是一些地方性国企,积极推动以此为目标进行发展与升级。
与此同时,在十八大之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未来”“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被写入党章。中央环保督察雷霆行动,被称为“推动落实生态环保责任的利剑”。
是时,全国经济仍处于下行周期,金融杠杆进一步收紧,PPP热潮正席卷全国:很多建设型央企进入环保PPP领域,市场竞争加剧的同时,生态合作也被领先企业广泛认同。因为市场项目综合性变强,资金净额变大,环境产业关系逐步从上下游、甲乙方过渡到了利益共同体。于是,一些省市开始着手构建产业共赢生态,提前谋划,将地方相关国有资产梳理整合,组建地方级环保舰队。
2020年,中国水网专门发表文章(推荐阅读:24家省级“环保类”集团横空出世,偶然or必然?),详细总结了从2007年至2019年间成立的24家省级环保平台。据统计,24家中,有13家是在2014年之后成立,其中在2007、2009,以及2016-2017四个年份里数量较多,均为3家。
根据E20环境平台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的分析,这与2008年到2010年是"四万亿"刺激的时间点,以及2015年和2016年是财政部整顿地方负债的时间点相重合。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国家出了很多规则。各省级政府发现一些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情,在各种严控债务的规则下无法完成,因此就成立省级平台公司来解决问题。(推荐阅读:薛涛:断面水质和进水浓度双重压力下的“十四五”之机会与风险)
省市环保集团成立的原因
根据中国水网之前的统计以及后续的报道总结,各省市成立地方平台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理论受到空前重视,环保监管日益严格,但市场发展及竞争压力日增:一方面,PPP空间逐渐变小,“外来的和尚”包括非属地的投资运营公司、建筑公司等参与水环境治理遭遇更多挑战。另一方面,根据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的说法是——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强、变化大、周期短,短贷长投风险又很大,市场面临政府支付能力不足的挑战。很多新兴市场看上去是非常漂亮的跑道,但是不知道水到底有多深,进去以后可能会“淹死”,叫好不叫座。让政策性央企、省级“环保类”集团以及市一级国企带着行业使命和政治任务登上历史舞台。(推荐阅读:傅涛:时代变局下的水业未来)
不少地方希望成立省市级环保平台,借助多方面的整合和调整,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发挥出“1+1>2”的效应。
如辽宁省2016年3月组建环保集团,就是为了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进行混改等改革试点,以集团整体上市为目标助推辽宁乃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2021年2月20日,徐州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它被徐州市定位为全市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市级投资主体,并担负着引领徐州环保产业发展的希望。
而对于浙江环保集团,浙江省国资委的预期是将其打造成为浙江省经营规模最大、竞争力最强、经济效益最好、品牌价值最高的国际性综合节能环保服务商,并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增长点。
在中国固废交流群里,有人提出了各地政府或许还有没有明说的考虑:央企国企纷纷下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其被别的公司来抢,还不如自己把国资下面的环保企业兜在一起。把环保蛋糕一部分留在本区域,留在政府可控的范围;如有政府自己想做的环保项目,在资金缺乏、PPP走不通情况下,可以用国有环保集团进行操作,政府立项,环保集团从银行贷款。虽然环保集团没有技术装备,但可以找民营企业进行二包,从而让自己想做的环保项目具备足够的自主权。
省市级环保平台对于市场的利与弊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省市级环保平台是否能实现其发展目的?对于市场来说,这样区域巨无霸一样的存在是否会形成新的区域垄断和市场分割?
对此,部分中国固废交流群群友认为:环保市场的地域性本来就很强。比如土壤修复领域,部分地区的场地修复市场100%由本地公司在做,绝大部分地区的本地化率估计超过了80%。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成立环保集团,或许更多是基于政治考量,搭建了一个当地政府可控的操作平台。从实际的效果来看,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也没有拿到大项目,对市场影响不是很大。
有人认为省市级环保集团在本省市属于有政府扶持的“巨无霸”,有着天然的资源、资本等优势,在项目招投标中获取中,容易存在定制和排他性问题,与公平竞争相悖,导致区域垄断,继而带来效率下降的问题;本质上各省市纷纷成立环保集团,各自画地为牢与国家的市场化大方向相悖,形成市场分割。
这个问题,不仅是省市环保集团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些央企和国企进入市场竞争时,需要面对的问题。项目招投标方面,国家有招标投标法来管理,即使是省级环保集团,也必须依法参与竞标。
各省市环保集团虽然在所在区域有很大的优势,但当前的环保市场,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态势:活跃在各地的央企是第一集团军,本地国企和全国性民企龙头为第二集团军,广大民企为第三集团军。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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