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国家战略和政策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给予了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湖北三个没有根本改变”,党中央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湖北疫后重振,增强了湖北做好疫后重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湖北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复,长江保护法印发实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落户湖北,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保障。
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奋斗方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服务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有利于形成更大合力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湖北在新发展阶段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的目标定位,为新时期加快实现由生态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指明了奋斗方向。
社会公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强大动力。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愈来愈高,对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愈来愈强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愿愈来愈高涨,有利于构建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形成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强大动力。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要深刻认识“双循环”背景下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我省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强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开启美丽湖北建设新征程。
第二章 保持战略定力,绘就生态强省新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面向美丽湖北建设远景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积极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助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和碳排放达峰的重要途径,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生态立省”战略,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广泛的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促进各类资源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为根本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努力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近期与远期,强化前瞻性思考与全局性谋划,为实现2035年建成美丽湖北的远景目标补短板、固基础、强弱项。统筹要素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率。统筹局部与整体,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坚持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准识别生态环境问题,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充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学技术、科技成果,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全民参与。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治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蓝天白云、鱼翔浅底、水清岸绿、宜居宜人的美丽湖北。
“十四五”时期目标,到2025年,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的生态格局更加稳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基本消除国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水安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2035年建成美丽湖北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