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激励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水质、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供水成本核定及供水企业成本监审时,明确管网漏损率原则上按照一级评定标准计算,管网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依托国家、地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各地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对成效显著的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给予奖励和支持。
(四)推广合同节水模式。
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供水企业与节水服务机构以签订节水服务合同等形式,明确节水量或降低漏损率等指标,约定工程实施内容和商业回报模式。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供水企业在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节水效益分享型等模式基础上,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推动第三方服务市场发展,完善对从事漏损控制企业的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支持采用合同节水商业模式控制管网漏损。
四、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遴选一批积极性高、示范效应好、预期成效佳的城市和县城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试点城市和县城应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项目清单和时间表。中央预算内资金对试点地区的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1月19日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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