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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40个重点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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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3年年底前完成跨界涉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编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涉危涉重企业实现全覆盖。完善平战结合、区域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提升跨区域应急监测支援效能。加强跨区域流域应急物资储备,加快推进储备库建设,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多层级、网络化储备体系。建立健全跨市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提升基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手册,分类分级开展环境应急人员轮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逐步建立覆盖污染源、环境质量、人群暴露和健康效应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探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第二节 防控重金属及尾矿污染风险

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替代”,替代比例不低于1.5∶1。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完成减排工程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加强有色、钢铁等行业企业废水总铊治理。梯度实施铅锌铜冶炼和铜冶炼建设项目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22年起新(扩)建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23年起重点区域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电镀行业综合整治,排查取缔非法电镀企业,提高电镀企业入园率,推动园区外专业电镀企业纳管排污。开展专业电镀园区、专业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研究推进重金属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尾矿库和矿山环境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制度,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有序推进黄河流域、丹江口水库汇水区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排查整治,持续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展“一矿一策”,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建设。鼓励石油开采、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兼有预处理、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等功能的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能力与需求相适应。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以黄河流域和丹江口库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各县(市)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将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延伸到建制镇和农村地区。加快超负荷、高负荷运行的市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推动人口密集的县(市)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工业炉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加强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质建设静脉产业园,促进城镇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赤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置。鼓励电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园区及企业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和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引导废旧产品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全链条防治,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使用。开展物流包装标准化、减量化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行动。

第四节 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

强化新污染治理基础。在黄河流域及丹江口水库等区域,开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及污染削减等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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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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